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安县顺峰乡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万安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安县顺峰乡
2.2 招标规模:批复总投资约 2728 万元,本次招标约1600万元, 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12年 1 月至2012年12月 31日。
2.4招标范围:河道整治、河岸护坡、新建排水涵闸建筑物等。
2.5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必须在2006年以来承建过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小河流治理或堤防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材料,并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成员名单)。
3.3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质检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含各流域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聘用,必须出具本单位聘用合同)。
3.4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且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施工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目前在江西省或吉安市范围内被取消或暂停的招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及人员。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11年 12 月28日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jxdczx.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资料费2500元/份,售后不退,随同保证金一起汇入至指定账户(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接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 1 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
7.1 本次施工招标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出席开标会。
7.2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jxalzx.com)和相关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万安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 万安县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0796-570975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吉州区韶山西路17号28栋102室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0796-8241518
传 真: 0796-8241518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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