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安福县洲湖水洲湖镇防洪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福县洲湖水洲湖镇防洪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福县洲湖镇。
2.2 招标规模:约2000万元。
2.3计划工期: 3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有:河道清淤、河岸护砌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但临时执业建造师必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若岗位证书未发放到位,则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
3.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具有2008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承建过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工程或单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
3.3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且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3.4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4 资格审查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30名。
4.2请申请人自行在本公告第6条载明的网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3申请人按要求编制好资格审查文件后,于本公告第5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拟投入人员不得更换。
未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其资格审查文件将会被拒绝。
4.4申请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需交纳资格审查费500元和招标文件资料费3000元,资格审查费售后不退,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无息退还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资格预审而无正当理由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交纳的招标文件资料费不予退还。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接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其它
本工程中标后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期满后,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星期内退回(不计利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http//www.jxdc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福县洲湖水洲湖镇防洪工程项目部
地 址:安福县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706461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韶山西路17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796-8241518
2012年1月4日
|